國泰金(2882) 本公司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取得不動產

發言時間 101/06/2218:46:00
發言人 李偉正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87698#7760

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取得不動產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6/2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229、239地號
建物: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28、130號1F
2.事實發生日:101/6/22~101/6/22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07.92平方公尺,建物面積:5193.04平方公尺(含車位3858.78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1,5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第1期款:370,000,000元
2.第2期款:380,000,000元
3.第3期款:675,000,000元
4.第4期款:75,000,00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與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及分層負責表裁決程序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1,430,819,200元
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1,498,0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李根源
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王鴻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李根源:(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
王鴻源:(91)北市估字第00003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自然人,另行議定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購置事宜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