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2月6日南台灣發生強震,金管會15日表示,在受災戶房貸戶屬自用住宅購屋貸款房屋因震災致不堪使用,經地方政府出具證明或金融機構調查屬實,本息展延5年,展延期間以原貸利率減2碼計息,掛帳至展延期間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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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5日邀集央行、財政部、內政部、台南市政府及金融機構等,研商0206震災金融協助措施,決議結果包括受災戶向金融機構申請信用卡、存摺、存單及相關憑證補發、支票掛失、印鑑變更等資料,免收手續費。
此外,受災戶房貸戶屬自用住宅購因震災致不堪使用,經調查屬實,本息展延5年,展延期間以原貸利率減2碼計息,掛帳至展延期間屆滿為止,屬前揭情形之外的購屋貸款,本息展延2年,展延期間以原貸利率減2碼計息。
以房屋為擔保或其他擔保貸款、債務協商債務部分,本息展延1年,展延期間以原貸利率減2碼計息;信用卡及現金卡等無擔保貸款,本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以原貸利率減半計息,掛帳至展延期間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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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個人受災戶原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可否由金融機構予以承受,金管會指出,由銀行基於協助受災戶立場,斟酌考量受災戶貸款情形處理。另外,各銀行繼續就傷亡名單比對是否為銀行客戶,於銀行公會訂定發布貸款展延相關措施前,各銀行對受災戶既有貸款(包括信用卡款)暫緩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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