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美(6507) 本公司處分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房地案

發言時間 101/06/2519:06:55
發言人 林俊良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98-2588

主旨 : 本公司處分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房地案
符合條款第17款
事實發生日101/06/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建物標示: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主建號0135-0000,權利範圍全部。
土地標示: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0194-0000地號壹筆土地,
權利範圍10000分之1170。
2.事實發生日:101/6/25~101/6/2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建物551.13坪。車位236.72坪(地下層21個平面車位)。
2、買賣價款:新台幣318,087,600元整,建物52萬元/坪,停車位150萬元/位。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145,890,000元(扣除土地增值稅及印花稅後)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95,000,000元;完成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需文件之用印事宜。
第二期:代償本公司對第一銀行之貸款;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後。
第三期:餘額;買賣標的物之抵押權塗銷登記及產權移轉登記後。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專業估價師估價金額與買方進行議價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317,536,470而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葉玉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15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照集團政策,辦公室以租賃為原則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101年5月16日董事會通過尋找買家及限定最低交易價格,並於101年6月25日簽約。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