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美(6507) 公告本公司新化廠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相關事宜

發言時間 101/07/0219:39:39
發言人 林俊良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98-258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新化廠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7/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01/07/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1年7月2日接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表示,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對本公司進行裁處罰鍰及環境教育講習。
3.處理過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民國100年9月13日公告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
化廠廠區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4.預估可能損失:被處罰鍰共計新台幣15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刻正規劃後續調查及整治作業,以善盡企業社
會責任並儘速完成汙染整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