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553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

發言時間 101/07/0412:34:42
發言人 陳茂慶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396-328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第14款
事實發生日101/07/04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0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經101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
(1)股票股利: 24,461,400元,每仟股擬無償配發10股。
(2)現金股利:1,345,376,934元,每股擬配發5.5元。
(3)如嗣後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
授權董事長調整配股(息)率。
4.除權(息)交易日:101/07/31
5.最後過戶日:101/08/0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0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06
8.除權(息)基準日:101/08/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本年度辦理盈餘24,461,4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446,140股暨員工
紅利25,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11,142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發行普通
股股票2,957,282股,總面額新台幣29,572,82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315號函核准在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