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單陷阱多 金管會呼籲民眾慎選

記者江羚瑜/台北報導

為了確保自身權益,金管會呼籲社會大眾勿向國內不法仲介購買地下保單,應向金管會核准的保險業接洽,消費者若購買地下保單,一旦發生糾紛時,將無法受到國內法律的保障。

金管會指出,俗稱「地下保單」即是境內營業的外國保險業發行連結基金投資型保單,常假藉資產管理、財務顧問等公司名義招攬客戶,國內消費者若購買地下保單,往往易造成鉅額虧損,其中可能面臨下列風險,民眾不可不慎:

常見的地下保單包括應告知、揭露事項及雙方權利義務,大多以英文書寫,並以英文契約內容為準,究竟保單條款、初年度高額相關費用、投資風險等是否標示清楚,對消費者來說不易實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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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保險人如何確定業務招攬人員是否合法?還是假藉外國保險公司名義行詐騙之實?或是個人收取保費後佔為己有?金管會指出,一旦發生招攬、理賠糾紛或相關服務需求時,主管機關難以提供相關協助,只能自行向遠在國外的保險業辦理。

金管會表示,地下保單發行的國外公司未在國內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且消費者辨識地下保單時,不妨檢查是否有金管會核准或保險公司備查文號,以維護自身權益。

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指出,自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的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保險法的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