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2011派遣工52.89萬人 平均薪資增近10%

許多企業行政、企畫等職務都愛用派遣員工,但提供的勞健保卻不周全。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勞委會表示,自5月展開近年最大規模的勞動派遣檢查專案,抽查家數高達500家。勞委會抽查後發現,派遣勞工2011年平均薪資是34,291元,較2009年成長9.69%,比一般勞工薪資成長幅度高,不過雇主提供勞保、月退情況普遍不佳,也有逾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違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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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派遣勞工權益伸張,勞委會表示,檢查結果出爐後除要求違法者立即改善外,也同時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處,以督促派遣事業單位確實遵守法令。

勞委會強調,對於派遣勞工的權益向來重視,絕不容許派遣業者要求派遣勞工自付勞、健保或勞退提撥6%等費用,或與派遣勞工違法簽訂定期勞動契約等;除一方面制定並公告「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參考範本」及「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等相關法律規定,提醒業者注意外,也以逐年辦理勞動派遣專案檢查的實際行動,展現維護派遣勞工權益的立場。

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統計分析」發現,2008 年至去(2011) 年從事臨時性或勞動派遣工作者,分別為48萬人、50.8 萬人、52.5 萬人、51.89萬人,看似呈現逐年增加,但去年臨時性或勞動派遣工作者減少6千1百人。

另行政院主計總處公佈的「薪資及生產力統計」,2011年派遣勞工的平均薪資是34,291元,雖比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5,642元低,但2009年至2011年派遣勞工的平均薪資成長9.69%,高於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成長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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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表示,從98年起逐年進行勞動派遣專案勞動檢查,結果發現違反最多的前五項分別是:1未依法提繳或調整勞退月提繳工資、2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以多報少、3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4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5未依規定與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雖然去(100)年第2次勞動檢查結果,發現違法情形有改善趨勢,但勞委會今(101)年不僅針對過去違法嚴重的事項,持續進行勞動檢查,更擴大抽查規模,展現對派遣勞工權益的高度重視。

從各人力銀行資料彙總,最喜歡使用派遣人力服務的職業別,以行政類、技術人員、電話行銷客服等基層人員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