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7/2415:15:29
發言人 倪惠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資深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6-5110123#6606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第14款
事實發生日101/07/24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百年度盈餘之分派,每股分派股票股利1.0元,現金股利新台
幣1.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8/23
5.最後過戶日:101/08/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31
8.除權(息)基準日:101/08/31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本公司除權配股停止過戶作業,並依本公司100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停止轉換期間為101年8月6日起至101年8月31日止。
2.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或海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