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醫(410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除息及增資基準日暨本公司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及價格調整計算相關事宜

發言時間 101/07/3018:42:59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68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除息及
增資基準日暨本公司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及價格調整計算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07/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7/30
2.公司名稱: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除息及增資基準日暨本公司國內
第三次及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及價格調整計算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101年6月18日股東常會通過
每股分配新台幣1.0元股票股利
計新台幣102,683,960元發行新股10,268,396股
及每股分配新台幣1.0元現金股利計新台幣102,683,952元
依除權除息及增資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之股東名冊配發,
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股東現金股利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
轉列本公司其他收入。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盈餘轉增資送件申請
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除權、除息、增資基準日、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發放日,
並按除權、除息與增資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之股份數量,
調整股東配(股)息比率與其他相關事宜。
(三)為配合本公司訂定除權息、增資基準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及股票
暨現金股利發放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及價格調整計算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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