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7/3108:51:48
發言人 伍蔣清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88585分機1300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必翔電能公告與普天智綠新能源技術公司簽署
戰略合作合同
符合條款第10款
事實發生日101/07/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7/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普天智綠新能源技術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07/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必翔實業(1729)重要轉投資公司「必翔電能高科技(股)公司」於昨(07月30日),與中國
普天集團上海普天郵通股份有限公司(滬上市公司)下屬子公司「普天智綠新能源技術有
限公司」(以下稱「普天智綠」)簽署戰略合作合同,長期友好合作,共同發展新能源相
關鋰電池、電池組裝、電池安全系統等相關產業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未來將主要鎖定
中國電動車用的電池市場、通訊市場(通訊基地台)、及儲能設備(包括太陽能發電、風
力發電、UPS大型電源等)的一體化電池市場。
必翔實業總經理蔣清明表示,上海普天擁有廣大豐富的資源及通路,將重點發展國家
新能源政策,客戶分佈電信通訊、鐵路和公共交通、軌道交通、電動工具、混合動力
和純動力汽車等行業。「必翔電能」擁有新能源電池生產技術,對新能源動力汽車電
池、電池安全系統、電池組裝系統、充電系統等項目技術有革命性突破,獨特專有技
術可保障電池不起火、不會發生爆炸,並使電池不受故障電池影響,延長電池使用壽
命,進而降低成本,雙方經過多次交流及探討,決定共同結盟,成為新能源戰略合作
夥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如契約所載。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業務及未來發展具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藉由合作深化公司營運之發展。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