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全電訊(8089) 本公司與華容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容電子(崑山)有限公司請求賠償訴訟乙案

發言時間 101/07/3116:22:55
發言人 林夏滋 發言人職稱 公關暨法務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998261轉858

主旨 : 本公司與華容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容電子(崑山)有限公司
請求賠償訴訟乙案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1/07/3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華容股份有限公司,華容電子(崑山)有限公司
被告: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案號:101年度司補字第1420號
2.事實發生日:101/07/3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請求給付加工費 新台幣10,440,272元
4.處理過程:本案起因於原告拒絕對於本公司之前委託之加工瑕疵事件提出賠償,
本公司依加工合約扣留未附之加工款,並數次發信求償其他損害至少總計新台幣
四千餘萬,原告不只拒絕本公司之求償,反而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101
年度司補字第1420號)請求加工款項新台幣10,440,272元未付款項。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訴訟對本公司無立即之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在訴訟中,表明拒絕支付款項,並提出請求賠償
因加工瑕疵所生之損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