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中國肥咖條款來了 台商台幹剉咧等

文/林文義

中國最近公布中國版的「肥咖條款」,把中國全境的金融機構(含台資銀行分行)當成查稅工具,稅網鋪天蓋地撒向台資銀行中國分行與眾多台幹個人。據透露,有中國的銀行業者向上海銀監局反映,這樣做將大幅增加銀行成本;不料,上海銀監局撂下狠話:「銀行業遵守規定的成本很高,但不配合辦理提供客戶資料,成本會更高(可能被停業)!」

明年開始清查
台幹個人幾乎都是追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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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國肥咖條款(FATCA),實施六年讓美國追稅1百億美元;現在中國也要推出類似的辦法,強化追稅力量。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調查辦法》規定,從2017年起,中國大陸各地銀行須完成對非居民金融資產達6百萬元人民幣者完成清查;並於一八年完成全部非居民金融資料清查,然後將資料報送國家稅務總局。

按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在中國居住滿一年就屬於稅法上所稱的「稅收居民」(簡稱居民,不合此項規定者稱「非居民」)。中國版肥咖條款要求銀行業蒐集非居民的金融資料,而台商派駐中國的大量台籍幹部,有很多就屬於非居民。

中國稅法對居民採全球所得課稅,台幹一旦成為居民可能連台灣的所得也會被列為課稅範圍。因中國稅法規定,納稅人在1年內連續離境30天以上,就不算居住滿1年,也就不屬於居民;所以,過去台商派駐中國的幹部很多會在過春節時回台休1個月的長假,讓自己成為非居民。但現在碰上中國版肥咖條款,非居民在銀行的金融資料可能被送交國家稅務總局,下場可能更慘…(本文截自財訊517期,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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