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放寬MVNO可批發4G業務 活絡物聯網商機

▲NCC放寬MVNO可批發4G業務,有利車聯網發展。(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為放寬第二類電信事業虛擬行動轉售服務(MVNO)業者得以批發轉售行動寬頻(4G)服務,並解除至少必須提供語音服務的限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4日)決議通過預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和第16條修正草案,預計從明年2月中旬,MVNO業者就可以提供車聯網等服務,活絡物聯網市場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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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說明,所謂第二類電信業者,就是租用第一類電信業者的網路進行商業活動。為讓第二類電信業者的服務更多元,這次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和第16條修正草案,就是把4G納入適用對象,讓第二類電信事業虛擬行動轉售服務(MVNO)業者除了可提供上網服務外,還能藉由4G提供車聯網服務。

▲車聯網服務越來越普及。(圖/資料照)

NCC表示,今天(14日)預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和第16條修正草案後,由於預告期需60天,因此預計從明年2月中旬,MVNO業者就可以提供物聯網等多項服務,活絡市場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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