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1日)對壹電視和年代電視台因為在新聞報導和政論節目上報導和討論輔大性侵案,有揭露被害人身份和校方資訊,因此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為由,各處罰新台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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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性侵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過壹電視新聞台在9月23日報導此新聞,年代電視台《新聞面對面》節目更在9月26日邀請輔大社科院前院長夏林清上節目「喊冤」,引發民間團體抗議。
對於這兩家媒體的行為,NCC今天(21日)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為由,各處罰新台幣6萬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專門委員陳金霜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限制資訊流通的方式,落實對被害人的尊重和保護,因此電視節目內容若涉及兒少和性侵案件時,必須特別加強內控編審機制,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或被害人的相關資訊,以免觸法。
另外,由於TVBS新聞台在去年8月18日報導社會新聞時,並沒有針對未滿18歲的嫌犯臉部予以遮掩,以及三立新聞台在報導豪門婚外情新聞時,有揭露未成年兒童的母親姓名,因此也根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各處罰新台幣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