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 何語:台灣是東亞病夫嗎?

▲工總常務理事何語出席工商建設研究會。(圖/記者周康玉攝)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資方代表、工總常務理事何語在歲末年終舉辦的工商建設研究會提到,在勞基法修法過程反反覆覆,勞基法32條延長工時時數最後定在「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但相較新加坡法規定每個月加班不能超過72小時,日本厚生省對過勞的定義,是單月加班超過160小時、連續二個月加班每月100小時以上、連續三個月加班每月80小時以上㑹過勞,和台灣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實在差很多,忍不住問台灣勞工真的是「東亞病夫嗎?」,台灣勞工不應該是東亞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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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語在上周五(12/30)工商建設研究會提到,經過勞基法修正案後,非常擔心台灣的競爭力會更落後,他舉104年的各國整年度工時為例,台灣的工作時數是2014小時、韓國2113小時、新加坡2371小時、香港是2392小時,台灣的工時真的沒有比亞洲其他國家多。

何語並直接痛批勞動部兩位政務次長廖蕙芳和郭國文,兩人皆為工運出身,在參與修法過程是站在「仇視資方」的角度,甚至是拿法院的判例來當做修法的依據;還爆料說,勞動部長郭芳煜就曾經公開說過,「每天最痛苦的事,就是早上八點,要找兩位政務次長溝通,叫他們不要仇視資方。」

何語說,從蔡英文當選總統那時開始,工商代表就來回和內閣溝通多次,政府卻不斷事後變卦,認為勞動部長郭芳煜是被兩位政務次長綁架,講好的事情,回去就推翻掉,「一件事情答應了七八次,一直變卦,所以最後工商團體才決定終止勞資協商」。

何語強調,日本工商會、及歐洲、美國商會同樣觀點,認為台灣勞基法修法後,完全沒有給資方企業界彈性,企業要怎麼經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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