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富電子(5489) 本公司與台灣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之訴訟案相關說明

發言時間 101/08/0916:11:55
發言人 葉善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9-8898

主旨 : 本公司與台灣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之訴訟案相關說明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09
2.公司名稱: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1/7/18所公告之重訊,有關本公司與台灣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之
民事訴訟案。
6.因應措施:今日已委任律師向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上訴及反上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