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破局?徐旭東會改個人名義收購?

▲中嘉案傳下週破局?徐旭東下一步怎麼走?(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中嘉交易案」傳出賣方等不及,將在下週主動撤案,重尋買主。回顧2009年台灣大哥大要購買凱擘時,也是因為「黨政軍條款」,讓蔡明忠在2010年只能以個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購買凱擘,自備款三成。遠傳的徐旭東若想繼續力拼數位匯流,似乎應效法蔡明忠、呂芳銘和郭台銘的模式(呂、郭兩人以個人名義購買TBC,NCC正在審查中),才能降低爭議性。

2009年9月台灣大哥大宣佈要併購凱擘,但是因為台灣大哥大是上市公司有「投保中心持股」,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的「黨政軍條款」,在苦無其他替代方案下,2010年6月台灣大放棄併購凱擘,改以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成立大富媒體,並拿出三成自備款180億元,以個人名義併購凱擘,最後獲得NCC審查通過,還附帶13條附加條款,不得經營新聞和財經頻道。

至於亞太電信收購台灣寬頻(TBC),亞太電信要購併、因同樣面臨「黨政軍條款」,最後由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和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也以個人名義投資,此交易案雖然仍在NCC審查中,但是爭議性相當小。

這次遠傳電信和「摩根士丹利亞洲」策略結盟,以債權持有方式間接入主中嘉,但此舉卻引發規避黨政軍條款的疑慮,雖然遠傳一再強調絕對不會干預中嘉經營,但是疑慮仍在,也因此傳出賣方等不下去,將在下週主動撤案,重尋買主。

電信公司收購有線電視系統,都是為了力拼數位匯流,目前中華電信已經擁有MOD、台灣大哥大可搭配台固和凱擘、亞太電信爭取TBC加盟似乎比遠傳併中嘉順利,市場人士建議,徐旭東似乎應效法蔡明忠、呂芳銘和郭台銘的模式(呂、郭兩人以個人名義購買TBC,NCC正在審查中),才能降低黨政軍的爭議性。

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無論國營企業、政府基金、政黨、軍方或其他附隨組織實際上有無直接或間接投資該公司,依規定與實務作業,具有官股身份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都會購買每一上市、上櫃公司1000股的股票,以便必要時得以成為股東身分,採取訴訟手段保護投資大眾的權益,因此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要購買媒體,無論是系統還是頻道,都是違反了「黨政軍」條款,在沒有修法前,絲毫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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