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1休溯源 沈以軒:「每七日」爭議大

圖、文/1111

不同行業有不同的排班需求,以全年無休提供載客服務的公車客運業為例,為因應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人力需求,業者期盼能夠藉由修法等方式,讓客運業能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增加駕駛人員的排班彈性。

對此勞資明星律師沈以軒日前向1111人力銀行指出,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的「每7天」頗具爭議。到底是「任7天」的概念,所以不能連續工作到第7天?還是以每7天為一個週期排1天休假,所以最多可以連續排12天工作、2天例假?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重申運輸業適用「7休1」

勞動部則在遊覽車國道事故發生後重申,承載旅客之運輸業僅遇年節等特殊情況,基於公眾生活便利得限於2週期內適當調整原定之例假。此次事件中的遊覽車業,非遇有假日運輸的必要性,也不是基於公眾生活便利需求,本無排除「7休1」適用的情形。

10日在1111人力銀行與立委林俊憲共同舉辦的「交通運輸業公聽會」中,沈以軒律師提到,一例一休新制的最大改變在於「排班日變少、加班費變貴」。以過去服務交通運輸業客戶的經驗,其實海陸空運各有不同想法,海運主要是碼頭待運是否算工作時間,空運人力最為充足,比較不受影響,最多問題的是陸運,特別是國道客運,因為長期招不到人員,所以排班上有很大的問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例一休改變「排班日變少、加班費變貴」

沈以軒指出,勞基法中「每7天」已經制定30多年,法律沒有改變過,是解釋的人改變了;從法律的見解來看,「每7天」是很有爭議性的。不過客運業者希望能夠納入四週變形行業,突破每7天休1天的法則,個人認為機會可能不大,因為勞動部已有10多年沒再新增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

沈以軒強調,現在客運業除了航運業外,都是兩週變形,所以若要改變勞動部「每7天」的見解,除了由立法委員提案要求廢止外,就是當有公司被處罰時提出訴訟,透過行政法院法官進一步完整解釋「每7天」的概念,才能讓7休1的運作更為清楚。

「每周1行業公聽會」 搭起業者、勞工與政府間的橋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劉美葵指出,1111人力銀行「每周1行業公聽會」1月份起在立法院登場,繼1/18餐飲業、2/10交通運輸業公聽會後,接續將於2/24舉辦製造業公聽會、3/17舉辦美容與百貨業公聽會,會中將有立法委員、產業專家等於現場聆聽並反映各產業業者的意見。同時1111人力銀行網站首頁,也將設置連結進行現場Live直播,歡迎各行各業共同來關注及參與! >> 點擊進入1111人力銀行首頁

有鑑於勞基法修法將對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與求職者產生影響,1111人力銀行於105年10月份起便持續關注修法議題,為讓各界對勞基法新規有進一步的認知,更進一步設立【1例1休 有問必答】論壇,不僅開設線上直播課程、提供網友即時線上問答,同時也開放論壇供各界人士提問,再由1111人力銀行的專業人資主管、法務專員進行詳細解答。

最新、最詳細、最清楚「1例1休」資訊
請上【1例1休 有問必答】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