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呢?/台紙鬥法正面對決 監察人適法性是關鍵

▲被指控偽造公司章,簡鴻文強調一切合法。(資料照/記者周康玉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紙董監之爭從一月份以來,董事長派和總經理派各自出招,從一月份總經理余美玲「起義」要撤換董事長簡鴻文開戰,到現在兩派之間交戰越來越白熱化,從「鬥智」變成「鬥法」,但根據證交所表示,兩方提出的兩個臨時股東會(3/13、3/31)時間都有按照合法程序,唯獨監察人的適法性有疑慮,也成了兩派互鬥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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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月3日簡派的監察人李明哲提出辭職後,5日剩下一席的監察人陳如舜自然解職,台紙面臨監察人完全解任的空窗期,也引來余派提出「2/10不補選監察人恐暫停交易」的恐慌,而簡鴻文也在余派設定補選監察人的前一天,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6月份會做董監改選,並強調自己不戀棧。

沒想到12日,簡鴻文以登報公開聲明表示,指派宋正一擔任監察人,原本完全解任的監察人「死而復生」,更宣告3/31召開臨時股東會,也瞬間讓台紙的臨時股東會出現兩種版本,鬧雙胞的情形。

根據證交所表示,兩方提出召開臨時股東會時,都有按程序發布重大訊息,按理兩個都成立,唯一讓人質疑的是,簡鴻文在12日登報指派監察人的適法性,這部分在上周一(2/13)已經發函給經濟部商業司做解釋,但目前尚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