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晨星(3697) 本公司接獲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通知

發言時間 101/08/1319:21:57
發言人 林翰飛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52-6006

主旨 : 本公司接獲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
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通知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08/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13
2.公司名稱: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8月13日接獲公開收購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開收購期間
已於101年8月13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參與應賣之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普通股股份為
421,906,051股,實際成交數量為254,115,685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算9個營業日以內(含第9個營業日,即101年8月24
日前)。
(2)方法:
1.現金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匯款方式,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倘銀行帳
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以
掛號郵寄之方式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受委任機構之應賣人地址
。前述現金對價計算方式,以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
1.0元之數額,扣除證券交易稅(千分之3)、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應
賣手續費(NT$40元)、匯款匯費(NT$10元)或郵資(NT$25元),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
1元之部分捨棄)。
2.股票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之股票對價(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增資發
行普通股),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相關規
定,辦理帳簿劃撥交付至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前述股票對價計算
方式,以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股票對價0.794之數額,任一應賣人所
取得之股份對價總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每股10元)按比例折算現金給付,
計算至「元」為止(不足1元之部分捨棄)。
(3)地點:
1.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
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
應賣人地址。
2.公開收購之股票對價(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增資發行普通股),將由受委任機
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相關規定,辦理帳簿劃撥交付至應
賣人留存於證券商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應賣股份將於民國101年8月24日前(含當日)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交割。
(2)方法:已撥付入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將由元大寶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80a-005448-9)
撥付入本公司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14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