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所得差距6.17倍 微降0.02倍

▲主計處公布100年家戶所得差距為6.17倍,較99年略減0.02倍。(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處17日公布最新國民所得統計,100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90.8萬元,較99年增2.1%,剔除戶量因素後,每人可支配所得27.6萬元,增加0.9%;每戶5等分位所得差距6.17倍,略減0.02倍;每人5等分位所得差距4.29倍,微增0.0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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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全體家庭所得總額為9兆2,166億元,較99年增4.6%;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90.8萬元,較99年增2.1%,每人平均數27.6萬元,微增0.9%。

若以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100年最高20%家庭為182.7萬元,較99年增2.2%,最低20%家庭每戶29.6萬元,增加2.7%,差距6.17倍,較99年之6.19倍略減0.02倍,吉尼係數0.342,與99年相當。

主計處表示,受惠國內景氣與就業市場持續回溫, 且由於前兩年經濟成長表現較強,加上政府積極採取因應對策下,國內所得分配差距已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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