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1535) 公告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武漢武鋼宇科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未確定)

發言時間 101/08/2115:47:13
發言人 李俊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306138-600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
武漢武鋼宇科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未確定)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8/2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經由第三地區設立新公司(CEC HOLDING Co.,LTD)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投資89,180,000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445,8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武漢武鋼宇科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未確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182,000,000人民幣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182,000,000人民幣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研發銷售SCR觸媒及相關產品並提供脫硝、脫二惡英工程技術服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初次投資)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0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0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主管機關法令規定之投資上限內逐筆核定赴大陸地區投資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開拓大陸地區工程相關業務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256,46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2.6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4.4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11.03%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230,584千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0.4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4.0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9.92%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8年: 15,579仟元
99年: 13,606仟元
100年:15,332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