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底扶養免稅額6大錯誤 20歲以上子女一起申報會被罰!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提醒民眾,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限從5月1日到6月1日止,建議民眾把握時間及早申報,更要注意報稅時的免稅額申報是否符合規範,以免報錯稅,還要額外補稅。

▲報稅示意圖。(圖/新北市政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楊建華表示,一般免稅額為8.5萬元,如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以及受撫養的直系親屬年滿70歲以上,可增加5成免稅額至12.75萬元。要注意的是,若申報扶養年滿70歲之人為兄弟姊妹、叔伯舅等其他「非直系」親屬,免稅額度只有8.5萬元。如民眾家中去年有新生兒誕生、或是有親人不幸往生,民眾在申報今年免稅額時,仍可使用免稅額。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楊建華提到,有6種常見的免稅額抵扣扶養,卻會被國稅局追查的情況:

一、扶養20歲以上未在學、服役中、待業中或在補習班補習的子女及兄弟姊妹,不能列報免稅額。
二、兄弟姊妹重複申報扶養父母。
三、申報未同住、亦沒有實際扶養事實等其他親屬。
四、如在所得年度中離婚,則不可在配偶欄填報免稅額。
五、扶養親屬如在「前年」過世,也不可申報在「今年」的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中。
六、沒有血緣、親屬關係,卻申報為扶養人。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