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2416:32:48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計劃變更案
符合條款第16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8/2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0/08/03
3.變動原因:原定擬透過境外公司間接增加轉投資大陸江門佳泰之資金用途由全數採購
機器設備,因全球景氣仍呈混沌不明態勢,基於保守穩健,變更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
及採購機器設備二項。以避免過度投資反提高公司之營運風險,且為維護股東權益及
避免資金閒置,決議變更,使資金做最有效率之運用。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單位:NTD千元
項目/計畫 原計畫 變更後計畫 變動金額
所需資金總額 所需資金總額
充實營運資金 46,154 46,154 0
透過境外公司 69,230 38,139 (31,091)
間接增加轉投資大 31,091 31,091
合 計 115,384 115,384 0
5.預計執行進度:
計畫項目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1年 102年
第二季以前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購置機器設備 102年第二季 38,139 2,311 7,953 17,270 7,052 3,553
充實營運資金 101年第三季 31,091 20,973 10,118 - - -
合計 69,230 23,284 18,071 17,270 7,052 3,553
6.預計完成日期:102年第二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購置機器設備共計38,139千元,建置完成後預估佳總(BVI) 103~106年新增加之本
期淨利數及該公司可增加認列之轉投資收益分別為2,045仟元、4,654仟元、6,997仟
元、9,421仟元。
(2)充實營運資金共計31,091仟元,其效益可強化江門佳泰之營運週轉金能力及財務
結構。如以該公司負債資金成本約為利率5.85%,101年度可減少利息支出約910仟元,
往後每年約可節省利息支出1,819仟元,除健全財務結構及強化償債能力外,更可提
升公司之短期償債能力。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原訂計劃,擬於資金募集完成後於100年第三季開始投入高散熱型鋁基結合板
(LED載板)量產設備的佈建,並預估101年第一季底即可量產銷售,預估佳總
(BVI)101年~105年新增加之本期淨利數及該公司可增加認列之轉投資收益分別
為3,150仟元、9,994仟元、12,217仟元、12,664仟元及13,787仟元。
計劃變更後,預估佳總(BVI) 103~106年新增加之本期淨利數及該公司可增加認列
之轉投資收益分別為2,045仟元、4,654仟元、6,997仟元、9,421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變更計劃,因全球景氣仍呈混沌不明態勢,基於保守穩健,放緩原定擬透過
境外公司間接增加轉投資大陸江門佳泰之計畫,以避免過度投資反提高公司之營
運風險,且為維護股東權益及避免資金閒置,決議變更擬透過境外公司間接增加
轉投資大陸江門佳泰之資金用途由全數採購機器設備,變更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
及採購機器設備二項,使資金做最有效率之運用,將由原本之全數採購新品,改
為部份採購新品,部份搭配設備升級或新增功能以取代,復考量產業聚落逐漸聚
集及配合廠商技術逐步提升及增加投資之狀況下,部份製程設備亦改由委外代工
取代廠內自製。另因應目前及未來營收之成長,對營運資金之需求相對增加,以
支應營運及購料之需求。此外由於目前利率已處歷史低檔,亞洲各國均紛紛調升
利率,實質利率下探空間有限,加上美國施以寬鬆貨幣政策,預計將可帶動全球
產氣復甦。是以,為因應江門佳泰營運成長之需,擬藉由本次變更資金用途為充
實營運資金計新台幣31,091仟元,不僅可支應江門佳泰營收成長之營運資金需求
,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貸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亦可增加財務調度靈活度及增強
產業競爭力,對該公司營運發展有具體且及時之正面助益,且其該公司股東權益
並無受到任何負面之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為因應江門佳泰營運成長之需,擬藉由本次變更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計新台
幣31,091仟元,不僅可支應江門佳泰營收成長之營運資金需求,更可減少向金融
機構貸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其變更部分計畫內容為充實營運資金,應屬必要且
合理。本次計畫變更後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共計31,091仟元,其效益可強化江門佳
泰之營運週轉金能力及財務結構。如以該公司負債資金成本約為利率5.85%,101
年度可減少利息支出約910仟元,往後每年約可節省利息支出1,819仟元,除健全
財務結構及強化償債能力外,更可提升公司之短期償債能力。綜上所述,該公司
為因應產業整體市場之變化、降低生產成本、資源高度整合、維護股東權益及穩
健保守原則,並使資金做更有效之利用而變更100年度現金增資之用途,其變更後
之計畫內容有其必要性,變更後之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預計進度達成性亦屬可行,
對該公司營運發展有具體且及時之正面助益,故對該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受到任何
負面之影響。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