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銀行賣TRF缺失 金管會大舉開罰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日(1日)針對銀行賣TRF(衍伸性金融商品)缺失再次大舉開罰,這次高達14家銀行被金管會查到缺失,又以大眾、元大、玉山3家銀行分別被處以400萬元罰緩金額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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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從2014年5月起已經陸續就部分銀行辦理TRF業務上的缺失予以處罰,這次是2016年底針對TRF客戶董事會議紀錄、落實OBU開戶作業、客戶財務資料3項做查核,卻發現有14家銀行出現缺失。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有6家銀行的缺失因為是銀行內控的問題,被處以罰緩,警告銀行記取教訓。大眾、元大、玉山3家銀行,被查到未確實審查客戶董事會議紀錄、未落實審查客戶財務資料、徵提客戶相關書件有內容未填寫完整,分別對這3家銀行處以400萬罰緩跟予以糾正;而國泰、日盛、新光3家銀行,則涉及有行員幫客戶寫財報、未確實審查其董事會議紀錄,被處以200萬罰緩並予以糾正。

此外,中信、富邦、凱基、台新、永豐、花旗、安泰、遠東8家銀行,也被金管會查到,在辦理客戶董事會紀錄審查作業時欠嚴謹,因此金管會立即要求予以糾正。目前,有15家銀行停止辦理TRF業務,包括大眾、元大、玉山、國泰、日盛、新光、中信、富邦、台新、永豐、安泰、澳盛被金管會強制停止,凱基、花旗、遠東3家銀行則自願停止辦理TRF業務。

日前有立委質疑董事會紀錄為偽照,呂蕙容表示,因為銀行與客戶各執一詞,是否偽照難以舉證,但經過這次的審查,確實發現有銀行沒有確實審查客戶董事會議紀錄,或是有行員幫客戶填妥財報交給客戶用印,等於是幫客戶「做作業」,希望藉由這次的處分,提醒各銀行,文件審核是銀行風險控管的一環,且應蓋避免幫客戶填文件用印等爭議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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