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電子(3481)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度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

發言時間 101/08/2717:57:20
發言人 林振輝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6000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度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27
2.發行股數:60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6,00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9元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0,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480,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5.6367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10%,計60,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年9月9日。
13.最後過戶日:101年9月4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年9月5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年9月9日。
16.股款繳納期間:101年9月13日至101年9月19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年8月27日。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1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4:30前
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過戶手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30242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3.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
予以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