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有效劑量才0.708微西弗」 原能會:一切都在掌握中

▲第二核能發電廠。(圖/記者謝婷婷攝)

▲第二核能發電廠。(資料照/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核二廠1號機6日重啟,2天內二度出現警戒/警報訊號,對此,原能會表示,主要是該機組先前燃料棒護套破損後的殘餘效應,無可避免,但經過實測,兩天對廠外民眾所造成的輻射有效劑量僅0.708微西弗,遠低於法規民眾劑量限值──每年1000微西弗,「一切狀況都在掌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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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8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核二廠1號機重啟後,流程輻射偵檢器(PRM)在兩天內先後二度出現警戒/警報訊號,質疑原能會並未在第一時間揭露此事,「核二廠的重啟,許多人已表達嚴重疑慮,更涉及數百萬居民的安全。正是因為如此,資訊公開透明、嚴格管制安全,原能會責無旁貸。」

對此,原能會輻防處長黃景鐘接受《ETNEWS新聞雲》電訪表示:「我們已經盡快了。」並強調早在5月25日的專案會議上,原能會就要求台電整體考量PRM警戒/警報一事,以及可能肇因,一一提報因應措施,而台電也確有落實,因此核二1號機重啟至今,即使中間出現兩次警示,一切仍在掌控之中。

根據原能會公布資訊,核二廠1號機在6日16:53起動後,編號1T-61的PRM便「如預期」在7日00:37開始出現警戒/警報訊號,直到8:10才降至警戒值以下,接下來在9:03時,該機組依程序改由蒸汽抽氣器(SJAE)替代機械真空泵時,因瞬間流量大及燃料棒護套破損後殘餘效應,編號1W-11的PRM又出現警戒/警報訊號共15分鐘。

至於核二廠1號機先前燃料棒護套破損後的殘餘效應,黃景鐘則直言「無法排除」,他解釋,一旦燃料棒護套破損,內容物外洩自然會沾附在器壁或其他壁面,即便移除破損部位,仍會有零星殘留,「只要啟用,就一定有殘餘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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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黃景鐘也強調,原能會7日即派員至核二廠現場掌握實際狀況,認為警戒/警報訊號發生後,電廠已依規定進行通報並執行相關因應措施,監測結果符合預期,且廠區環境輻射監測結果也無異常發現;至於訊號出現期間對外界的影響?他說,若依實際排放值評估廠外民眾輻射有效劑量,兩次總和為0.708微西弗,仍遠低於法規民眾每年劑量限值1000微西弗。

黃國昌還提到,政府為達成「重啟核二」目標,原能會與台電聯手將「裝載池」非法改建成「貯存池」,對此,原能會核管處長張欣向記者表示,台電去(2016)年8月送出申請案,在確認文件完整後,原能會9月開始進行實質審查,一直到今年5月才核准,相關資料早已公布在網站上,「是我們(原能會)同意他們(台電)可以使用的」。

張欣進一步解釋,改建前的空間叫做「用過燃料互相裝載池」,原本就與燃料池相連,早在建廠時已存在,是一個可以進行水下作業的地方,當初打算預留作為乾式貯存,或者移出燃料時,充當裝入護箱的作業空間,如今是因為台電申請乾貯沒有下文,燃料也尚無移出計畫,才會在電廠執照到期前,申請改建成貯存池,「這個國外也有經驗,他們(台電)就是引用國外經驗來作為設計變更。」強調原能會已完成審查,確定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