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2915:22:36
發言人 柯茂全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4-7977277 轉2012
主旨 : 公告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收回暨終止上櫃事宜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29
2.公司名稱: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17條第2、3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額低
於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
發債權人(以寄發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
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
,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請
櫃買中心公告。
6.因應措施:預定相關作業日程如下:
(1)本公司訂101年10月16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2)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新台幣100,000元。
(3)收回期間:自101年9月17日起至101年10月16日止。
(4)本轉換公司債(怡利一)將於101年10月16日終止上櫃
買賣。
(5)債券收回價款發放將於101年10月23日採匯款方式撥入
債權人留存之銀行帳戶或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
各債權人。若債權人未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要求現金贖回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
換價格,以債券收回基準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
債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