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程科技(349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發言時間 101/08/3008:21:40
發言人 歐家豪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385262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發行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尚未洽定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發行股數不超過13,000 仟股之普通股為限,並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5.得私募額度: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億參仟萬元為限,並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 成。
其中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1、3、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 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前述價格訂定方式係依據相關法令辦理,應屬合理。實際定價日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訂定之認股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因已依據法令規範之定
價依據辦理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
影響,將於未來年度股東會時,依年度營業結果評估並討論應否減資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預期可
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提請股東臨時
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次或分次辦理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全球經濟情勢仍有變化,若有緊急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需求時,因透過
公開募集方式籌資之時效,恐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故擬預備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股票之方案,並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實際參考價格,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
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
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或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特定人選擇方式:
(1)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辦理。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A.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
源,提供經營管理技術、整合產品製程、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新產品線業務開發訓
練、通路拓展等以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B.必要性:有鑑於近年來市場對產品需求之變化,為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優勢,擬引進對
本公司未來產品與市場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投資人。
C.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可加速本公司在產品與市場發展之契機,並有助於公
司穩定成長。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股東
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