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自律規範修正 獨董、吹哨者都納入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邀集6大公會在2個月內研擬「金融產業戰略發展計畫」(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綜合報導

金融弊案層出不窮,金管會日前請銀行公會修訂自律規範,包括強化獨董職權,若連任3屆以上需書面評估並經董事會通過,並把吹哨者制度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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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在5月份時曾邀請金融總會、銀行等6大公會理事長,與3大公股行庫董事長會談,力求在2個月內研擬「金融產業戰略發展計畫」。針對金控自律規範部分,昨日(10)由銀行局局長王儷娟主持,召開強化公司治理會議,與會包括多家銀行副總級以上。

據悉,在會議中針對銀行公會修訂的自律規範做討論,重點有二:第一,強化獨董職權,擺脫萬年獨董惡習,若獨董連任3屆以上就需要透過書面審慎評估,並且報董事會通過。第二,將吹哨者制度納入。

金管會表示,吹哨者制度雖然目前已在上市櫃公司的治理守則內,銀行業也是上市櫃公司,但在銀行業自律規範中,針對銀行與金控的吹哨人實務守則會有細節規範。自律規範將於近期修訂,待銀行公會報金管會後,金管會再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