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預算案送財委會 財部官員:舉債空間足「但要做取捨」

▲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預算。(圖/記者徐政璿攝)

▲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預算。(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於今(17日)付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第1期特別預算案編列了新台幣1,089億元,並規劃全數以舉債方式支應,對此財政部表示,目前中央政府可舉債額度約1兆2,645億元,地方政府可舉債額度則約5,517億元,將持續控管地方政府債務情形,維護財政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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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估算,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2項特別預算,舉債金額合計2,300億元,扣除債務還本預算的740億元後,預估1年以上未償公債的餘額高達5兆5,007億,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的33%,距公債法存量上限的40.6%仍有7.6個百分點,估可舉債額度約1兆2,645億元。

財政部表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數,占年度歲出總額11.5%,並未超過公債法規定的15%上限。

至於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財政部估算,106年度直轄市與縣市政府1年以上公債未償餘額達9,371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的5.63%;估計舉債額度剩約5,517億元,目前還足以因應前瞻基礎建設配合款。

不過由於地方政府負債狀況不一,雖整體而言仍有舉債空間,但像已超過法定債限的苗栗縣、宜蘭縣等,已經無法另行舉債;債務達警戒水位的縣市,舉債空間也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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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強調,雖說財政狀況不佳的縣市也能吃到前瞻基礎建設的大餅,但一旦編列配合款,勢必排擠其他預算,應在不增加債務的前提下做好施政規劃,「簡單來說就是要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