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鈞(3450) 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發言時間 101/08/3120:51:19
發言人 梁聰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245-6186

主旨 : 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3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1/08/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宋天增 副總經理
(二)林坤明 副總經理
(三)湯彥鏘 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宋天增 副總經理
(1)捷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法派)
(二)林坤明 副總經理
捷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法派)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法派)
(三)湯彥鏘 協理
(1)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 董事 (法派)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委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林坤明 副總經理
(二)湯彥鏘 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林坤明 副總經理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法派)
(二)湯彥鏘 協理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 董事 (法派)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區嘉定工業區招賢路438號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錦鏽大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半導體封裝測試。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