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永豐金/黃國昌嗆法院見 曾銘宗:不想浪費法律資源

▲黃國昌因質疑包庇永豐金和曾銘宗互嗆。(圖/組合圖)

▲黃國昌因質疑包庇永豐金和曾銘宗互嗆。(圖/組合圖)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永豐金違法借貸案昨日才又約談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等人,並首次借提陳佳興。就在查案仍在進行之際,戰火卻已延燒到兩立委的唇舌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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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6)日在臉書連po兩文,指出永豐金一案是前朝包庇,更兩度點名,前金管會主委、現任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當時的金檢發現永豐金違法後,卻草草結案,直嗆曾銘宗印章是蓋假的?隨後曾銘宗表示,對黃的言論,保留法律追訴權,但隨即又遭黃國昌在臉書放話「不必保留,來告我,法院見」等言詞,曾銘宗立刻以「不想浪費法律資源」回敬黃國昌。

黃國昌今日上午八點,先在臉書po文,雖然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遭羈押,但該案仍未了,質疑新政府為何不追究前朝對永豐金的包庇,並且po出2014年金管會對永豐金的檢查報告,並點名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銀行局局長詹庭禎、以及檢查局局長王儷娟,都必須解釋清楚。

曾銘宗對媒體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但馬上遭黃國昌在臉書回嗆,請他提告,讓金管會列為密件的文件都可以因為法院調查而見光。

對此,曾銘宗不甘示弱,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是不想浪費司法資源,訴訟也要看對象,甚至不客氣的說,「對黃委員你嘛,再考慮看看是否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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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銘宗於今日傍晚發新聞稿聲明指出,時任金管會主委時,在105年11月就發現永豐金貸款不法情事,隨即與檢調聯繫,並於隔年(106年)1月3日將專案檢查結果及不法事證提供地檢署,積極協助檢方偵辦,痛批黃國昌刻意「指鹿為馬」、「胡亂指控」。

至於被黃國昌嗆公文的大印是蓋假的,曾銘宗直言,黃國昌在中研院待過,難道中研院長發的公文每個都有看過?另,以部會名義發出去的公文,部長一定會看過嗎?叫他不要假裝不懂。

曾銘宗解釋,因權責劃分,授權局處長判行,即公文簽至局處長就判行以該部名義發文,但部長、次長根本沒看過該項公文,此種情形非常普遍,本案檢查結果公文,即授權局長判行,本人當然沒有看過。

▼黃國昌批前朝包庇永豐金,並Po出當年曾銘宗批示永豐金不法的公文。(圖/擷取自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