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無罪仍遭追稅 太極門弟子怒問:法院判的都不算嗎?

▲▼太極門法稅改革活動。(圖/太極門提供)

▲太極門法稅改革活動。(圖/太極門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太極門事件已逾20年,衍生出來的稅務官司至今無解。回顧太極門事件,檢察官侯寬仁在民國85年向台北國稅局檢舉,主訴太極門弟子給予掌門人洪石和的「敬師費」並非贈與而為「學費」,決定開出稅單追查漏報的營業所得稅,引起太極門高度不滿。但有趣的是,教育部、國稅局已認定太極門非補習班了,國稅局卻持續違法課稅,「難道法院判的都不算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稅局自民國86年開始對太極門追稅,並認定太極門為補習班、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然而主管機關教育部已三度證明,太極門並非補習班,財政部亦曾表示,氣功武術團體依法無須辦理盈利事業登記,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前立法委員許添財也表示,台北國稅局跟中區國稅局都認為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了,又何來補習費?

太極門弟子氣憤指出,時任財政部長張盛和明知掌門人夫婦的資產於刑案發生時及全數遭到侯寬仁檢察官凍結,後續又遭到國稅局禁止處分,稅捐保全根本沒有任何問題,卻還用立可白塗改日期,以偽造文書的手段蓄意要求強制執行掌門人夫婦的資產,「難道這就是稅收年年超徵的秘密?」

此外,太極門弟子表示,太極門案件經過三審級法院判決已確定無罪,監察院三度調查後,更是確定侯寬仁檢察官以及國稅局有多項違法,但賦稅單位卻還是硬把當初檢察官提供的稅務資料列為證據,繼續對太極門課稅,「難道法院判的都不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