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跳電造成店家損失 財政部:比照災害,可申請抵稅

▲▼全台大停電,店家停電,跳電,台電,影響生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跳電示意圖。(圖/記者季相儒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815全台大跳電,讓許多店家因而造成損失。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指出,雖說此次供電異常係人為疏失,然若停電導致冰箱內的生鮮存貨壞掉,只要附上相關證明,便可向財政部列報實際損失,爭取稅目減免。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過去若有災害發生,國稅局皆會提醒受災戶,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向當地國稅局報備災害損失並申請減免稅捐。官員表示,此次跳電所導致之損失,也將比照辦理。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可參考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以申請減免。要注意的是,除了地價稅減免外,其餘稅目應於災後30天內提出。

北區國稅局局長王綉忠建議,若有廠商因跳電產生災損,應立即拍照或留存受損貨品證據,國稅局將視災損情況進行查核;若損失過大,稅務人員也會到現場會勘協助。她補充,災害損失依實際損失金額為主,若有保險理賠,須先予以扣除損失金額才能進行稅目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