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遠雄 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遭限制出境

圖文/鏡週刊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案,檢方總動員,由肅貪專組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帶領旗下檢察官吳曉婷、楊展庚及高一書等人問案,經9小時訊問,在傍晚近6點時將前總統馬英九請回,馬英九離去時,面對記者提問,僅表示「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禁得起考驗。」台北市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歷經13小時庭訊後,晚間近11點則被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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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針對5大疑點進行釐清:首先,2004年9月20日在台北市長任內與遠雄集團負責人趙藤雄密會,是否訂有違法密約?第二、大巨蛋BOT案原本有權利金28億元,為何最後會變0權利金?第三、馬英九在大巨蛋案評選委員選任,是否指定特定人選加入,以利掌控結果?第四、台北市政府將大巨蛋案「接管權」刪除,雙方有爭議時,市府無權制衡廠商,是否涉及圖利?第五、台北市政府承諾遠雄辦理都更,讓大巨蛋附屬設施可當豪宅,過程是否合法?

李述德與遠雄議約時,刪除大巨蛋營運權利金,涉及圖利遠雄集團。檢方查出,李述德在會議錄音中指到,「乙方代表提出一些數據,我們覺得不是很理想,後來府裡面,這個、這個研究之後,認為假定我們這邊要提一些營運權利金,將來都市計畫變更還是有一些這個、這個、這個,所以我們認為二個辦法一起,不要說一隻牛剝二次的皮,對市政府也不利,對他們(指遠雄)也不利。」

李述德這段話說得結結巴巴,恐怕是因為心虛,因為他接著又說,在這樣邏輯之下,「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我們就不提,他也不提,我們也不去要求了,完全倒回到都審的那個程序做處理,這比較明確一點…這確定了吼。」最後會議紀錄果真刪除營運權利金,外界質疑李述德所說的高層,指的就是馬英九,恐已涉嫌集體圖利遠雄。

此外,台北市府曾在2004年9月23日開會討論大巨蛋土地租金,李述德表示,乙方(遠雄)可依《促參法》向甲方(市府)申請(減免權利金),內部處理彈性主要是合理範圍之內,所以原來公告條文再多加上一項,這個只是宣示性,不寫也可以,「乙方得依什麼、什麼辦法,第二條向甲方請求減免,這塊寫這麼humble(謙虛)啊!不必這麼客氣啦!」這段關鍵錄音過程顯見李述德對對遠雄相當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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