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聘女友當店長「月薪3萬5」 渣男「超扯條件」榨乾她!

▲▼結婚,夫妻,離婚,吵架,分手,情侶。(圖/翻攝pakutaso網站)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翻攝pakutaso網站)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扯爆!一名女網友抱怨,男友獨資開店聘她當店長,每天工時超過11小時、月休4天,才給她月薪3萬5,然後盈餘全收入囊中;由於雙方經營理念不合,女方打算辭職不幹,沒想到男友竟要求她賠開店的錢,還嗆要提告,讓她既後悔又生氣,直說「我真他X的眼睛瞎了,才會跟你這種渣男在一起」。

當初,男友想創業負擔了全部的資本額,但錢出完卻要她一個人經營。女網友每天從早上11時做到晚上10點,不過通常都是11點甚至更晚才下班,她月休僅4天,要求多休假還會被靠北,重點是只領到3萬5的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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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靠北男友」表示,「開店至今5個月,扣掉我的薪水加費用,每個月盈餘約5-6萬他全拿走,說開店的錢是他出的,所以盈餘全歸他,好~我OK;但開店至今因經營理念不合我們爭執不斷,而我想離開這家店,他竟要我賠當初開店的錢,不然要告我。」

對此,原po忍不住怒譙,「靠~我真他X的眼睛瞎了,會跟你這種渣男在一起,永遠認為自己很厲害,動不動就嗆我開店資本額是他出的,他是老闆他最大,今天你有本事你就自己來經營,壓榨我還要我幫你經營,我想離開還不行,請問你是有病嗎?

而網友看完也傻眼,紛紛回應「管他那麼多,你沒義務責任賠」、「你比廉價勞工更廉價,要給他工作、要給他睡」、「比較好奇的是,他要用哪條告妳?」、「靠自己比較實在,想月收6位數的私我」、「妳比較有資格告他誒」、「有得睡又有得賺,我也要來開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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