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大火曾糾正桃園市政府 監委高鳳仙再查敬鵬惡火

▲敬鵬工業平鎮廠發生重大工安事故,遭市府勒令停工並依法重罰。(圖/消防局提供)

▲敬鵬遭市府勒令停工並依法重罰。(圖/消防局提供)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桃園平鎮印刷電路板廠敬鵬公司28日晚間發生大火,造成5名消防人員殉職、2位移工不治,曾經調查新屋保齡球館火災案,並糾正桃園市政府的監委高鳳仙30日再度出手主動調查敬鵬惡火。只是高鳳仙新聞稿提及桃園市政府在新屋大火案並未依糾正案議處16名官員,桃市府新聞處長張惇涵受訪澄清,排除已離職以及情節輕微者,實際上已懲處9人。

敬鵬惡火造成5名消防員殉職,7人受傷,2名泰籍勞工死亡,事實上桃園在104年1月間新屋保齡球館也曾發生火災,當時造成6名年輕消防員死亡,讓人關注消防員在現場的安危維護。

當年的新屋保齡球館大火,監察院曾於106年10月通過監委高鳳仙、章仁香、江綺雯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除了糾正桃園市政府,也建議將救火指揮官等7名官員移送懲戒、都發局局長等16名官員加以議處,但高鳳仙表示,桃園市政府對於16官員並未依糾正案加以議處。

▲監委高鳳仙。(資料照/記者賴于榛攝)

▲監委高鳳仙。(資料照/記者賴于榛攝)

高鳳仙說,事隔3年,敬鵬工廠大火又釀成5名年輕消防人員及2名外籍勞工死亡的慘劇,都是發生在桃園市,讓人感到十分悲痛及惋惜,應該要徹底檢討事故原因及提出有效防止對策,才能安慰亡靈及保護消防人員的安全。

這回申請自動調查,高鳳仙說,幾項調查重點包括本件火災發生原因為何?造成人員傷亡有無人為疏失?消防員的配備是否足夠?指揮及救災程序有無失當?死亡消防人員及外籍勞工的撫卹及賠償情形如何?敬鵬工廠有無違法雇用外籍勞工、放置危險或有毒物品情事?本件火災有無造成嚴重空氣汙染或汙水外流?消防人員死傷率太高有無保護及因應對策等等,都有深入探究的必要。

對於高鳳仙指出,當年新屋大火案有16名官員沒被依照糾正案議處,張惇涵受訪時解釋,監委所稱16人當中,其實有4名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的縣府時期政務官,分別為時任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明、工務局長朱惕之、工務局長江南志、農業局長曾榮鑑,且他們皆離開桃園市政府,另外1名負責業務已超過3年,超過3年懲處權,2名基層人員因情節輕微或未實際未經手業務外,其餘包括時任工務局代理局長郭振寰等9人業已懲處。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指出,桃園市刊《桃園誌》改版是「好的不變,變得更好」。(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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