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事連連?文創園區太像大賣場 文化部遭監察院糾正

▲▼監察院。(圖/本報資料照)

▲監察院。(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禍事連連?文化部日前曾因要求《ETtoday新聞雲》直播節目「慧眼看天下」送審挨轟回到戒嚴時期,上週又突然寄發公文要求出版社針對出版陸方授權書籍要送文化部審查,否則不得出版,遭國民黨批評是搞起文革,沒想到文化部10日又遭監察院糾正,引用審計部審核意見批評文化部推動的文創園區太像大賣場,被要求檢討改進。

針對文化部推出的文創園區成效不彰,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蔡培村提出之調查報告,促請文化部檢討改進,監委王美玉、蔡培村指出,文化部推動的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經審計部審核意見認為多是掛著藝文形象的複合式商場,產業聚落成為大賣場,排擠原先提供展演創作空間之初衷,且部分園區文創業者進駐數偏低,雖然文化部致力改善,但仍有諸多缺失,包括未能確實掌握園區營運團隊招商內容、未能建立進駐租金差異化機制、未能深化執行文創扶植及培育工作。

調查報告提出文化部的許多缺失,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諮詢暨審議會自103年3月設置成立以來就未曾召開相關會議;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經營模式淪為攤位經營,尤其臺中、嘉義、臺南、花蓮等園區,主要空間不外乎展場、賣場、工藝體驗(DIY)等,功能重複性高,且欠缺地方文化特色元素。

另外,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利用台灣菸酒公賣局舊酒廠及倉庫群等閒置空間規劃而成,但監委批評,本為工業遺址修復再利用,卻未能發揮古蹟、歷史建築之場域特色,型塑文化地景、營造建築美學,促使文化美學向下扎根,進而達到帶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政策目標,應予檢討改進;還有未能善用地理位置優勢、對於培育文創人才欠缺規劃引導、資源未能相互支援運用,甚至花蓮園區三年下來還有兩棟建築物迄未取得使用執照,除與建築法規定未合,並衍生安全疑慮,應儘速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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