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2218:32:25
發言人 林克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59-6969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0/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1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
保轉換公司債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新台幣貳億元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上限新台幣貳億元,合計上限新台幣肆億元。
4.每張面額: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皆為新台幣壹拾萬
元。
5.發行價格: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皆按票面金額十足
發行。
6.發行期間: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皆為三年。
7.發行利率: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皆為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擴大營運規模所需資金。
10.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
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
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所訂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暨其他有關文件、事項相關
事宜,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改變需要變
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為
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