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蘇煥智籲請市府糾正過去錯誤 保障居民權益

▲台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籲請市府糾正過去錯誤,保障居民權益。(圖/蘇煥智提供)

▲台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籲請市府糾正過去錯誤,保障居民權益。(圖/蘇煥智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台南市政府對7月19日早上回應蘇煥智所提「天龍溼地法逼死北門郡漁民!頼院長、黃偉哲立委,你們知道嗎?」,台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20日下午以4點回應,並籲請市府糾正過去錯誤,保障居民權益。

蘇煥智指出,一、市政府對濕地定義,不應該「竹篙接菜刀」:蘇煥智擔任台南縣長期間並無溼地保護法這個惡法。在當時「溼地」在當時祇是一個生態多樣性的地理環境名稱,並無惡法限制,沿海居民一樣可以從事原有生活方式。

溼地保護法這個惡法是102年7月3日才公布,是前市長賴清德及黃偉哲立委的責任。台南市政府對於現在的濕地保護法不了解,也不了解過去台南縣政府的溼地政策就信口雌黃任意批判,顯然是混淆視聽、「竹篙接菜刀」!

二、過去劃設過程中賴市府刻意迴避告知私人地主義務,侵害私人產權,有違國際規範:過去在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期間,完全不提在這些私有地被劃入濕地是否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而過去賴市府也在營建署會議中,公開承認「多數民眾尚不知其土地已被納入濕地範圍,所以未提出影響權益之質疑」,更證實了台南市政府再劃設濕地階段是黑箱作業!

過去的賴市府以黑箱方式劃設濕地,除了侵害人民財產權、工作權與生存權之外,更違反了國際濕地公約的規範。在《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Ramsar Convention)在開宗明義就提到「人與環境之間有相互依存關係」之外,1990年拉薩爾公約也加入明智使用(wise use)原則,強調「明智的使用可以被視為濕地的保護和永續利用,以及濕地為人類和自然的利益提供的所有服務」,並且將居民參與和協助納入公約的鼓勵對象,反觀賴市府的黑箱作業不但破壞居民的人權,更是踐踏拉薩爾公約的明智使用原則與住民參與精神!目前的台南市政府有必要糾正過去的錯誤!

三、濕地保育法左手打右手,官方干預人民生活:濕地保育法對於居民傳統生活的嚴重限制,按照濕地保育法第25條的條文,傳統的捕撈、養殖魚塭、生態旅遊設施、綠能太陽、興建農舍和工寮、甚至連治水的水利設施也要做環評,等於掐死當地居民代代傳統以來的生活方式。所以在濕地保護法通過後,其他縣市對於劃設濕地保護區不熱心,但台南市卻在賴清德擔任市長期間透過黑箱作業、劃設將近一萬公頃的濕地保育區,對這種影響層面深遠濕地劃設,市府卻選擇隱瞞民眾,這已不是行政怠惰幾個字可以形容!此點審查法案的在地立委黃偉哲與時任市長的賴清德都難辭其咎。

黃偉哲與台南市政府都強調現行濕地保育法第21條條文,表示「只要符合漁業法及相關規定,既有養蚵、養殖、養蛤仔、捕魚、捕鰻苗等,其現況使用都不受影響」,這和事實完全不符。已經有居民想在魚塭旁興建竹寮卻被要求做環評,這都有公文書可以為證!

濕地保育法第21條有關「從來之現況使用」的認定與否,主管機關從未進行認定程序,也缺乏申訴機制,是否可以捕魚或養殖都要靠市政府認定是否為「從來之現況使用」,等於政府侵害人民的生活權與工作權!

四、人民不要一個成天硬拗的市政府:面對人民的困境與被逼上街頭,相關單位卻只是一再重申過去的觀點,等於是一台重複播放的錄音機,無視人民苦難,令人遺憾!人民需要的不是一個成只會硬拗和罔顧事實的政府,而是一個可以關心人民生活、解決生活問題的政府!

蘇煥智強調,他們仍然持續呼籲賴清德院長與黃偉哲委員,能夠親身傾聽在地居民的聲音,也希望台南市政府「過則勿憚改」,積極糾正錯誤,保障人民權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