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上路前夕 大同公司2017年董監事改選決議遭撤銷

▲▼大同公司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老牌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公司派與市場派打得火熱。(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百年老店大同公司自2017年5月董監事改選起,公司派、市場派便戰火不斷。大同公司於股東常會決議,改選新任董監事皆為公司派天下,市場派代表欣同投資顧問公司提起股東會決議無效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決議應予撤銷。

大同公司於2017年5月11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針對董監事改選一案,決議董事長依舊為林蔚山,董事則包括林郭文艷、大同大學法人代表張益華,以及前法務部政務次長,現擔任律師的陳守煌等一共9人,獨立董事則由蘇鵬飛、劉宗德、吳啟銘3人取得。但此一決議結果,完全排除市場派股東,引來不滿,提起訴訟。

決議前,欣同公司便質疑,根據歷年董監事名單發現,3名獨立董事至2011年初已是第3次提名,根本是「萬年董事會」。另外,2011年通達案以及2016年大同公司轉投資失利,造成大同高達20億以上虧損,但早在2012年,投保中心便要求蘇鵬飛、劉宗德代表大同公司對林蔚山案請求賠償,卻一點反應都沒有,讓林家「把公司當自家金庫,恣意妄為」。

不過大同公司反駁,其現任獨立董事劉宗翰在法學方面具有深厚學養,法界地位崇高,更不用談對大同公司的熟悉度,種種對於董事會都有相當助益,而另一位獨董陳守煌,為前法務部政務次長,於司法界的具有豐厚實務背景,可為董事會貢獻專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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