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連任選戰鳴槍 黃調貴千言文5大任務回饋產業所託

國泰人壽新任董事長黃調貴。(圖/國泰人壽提供)

▲壽險公會理事長、國泰人壽董事長黃調貴。(圖/國泰人壽提供)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理事長黃調貴距離明年8月底任期到期前,其是否競選連任備受關注。他則是強調做對的事情,任何時候都是最佳時機,並提出5大工作要項,繼續與金管會等單位溝通,回饋壽險界會員公司所託。

黃調貴強調,壽險公會在以下5點重大工作項目皆已逐步完成進展,並將持續推動新一階段的目標。他也就各項工作內容進一步說明其看法及未來執行要點。

1、 國際監理之接軌準備

黃調貴認為就目前主管機關正研議IFRS17接軌與RBC2新清償能力制度,據悉其相關內容與準備,是他進入產業45年以來,看過影響層面最大的一次作業與制度之變革。

況且各公司間規模、人力及資源不一,尤其是規模較小的公司面臨的衝擊更大,要如何協助產業解決新制度對財務衝擊是需要整合業者與相關單位之力量,才能共同克服,順利接軌。

此次將是一次群體協同合作的模式,亦與執委會成立之宗旨「擴大參與、紮實研究及促進合作」完全相符,公會透過這平台將會扮演一個重要之角色,協助產業順利完成相關工作。

2、 FinTech的應用與因應

目前各產業皆受到AI的運用與衝擊,似乎是一場所有產業對電腦科技之戰爭,誰能得AI、誰能得資料就可掌握競爭的優勢,當然保險業也正在此戰局中,如何智能化(俗稱第4代工業革命)將是產業下一波服務與業務的主要競爭核心來源。

因此,如何引導產業運用科技(例如,解決親視親簽、無紙化、透過智能合約提高服務效能與身分認證等)、整合業界資源共同進行資料分析、協調政府公部門之資料分享等,皆是目前在努力推動的地方。

況且行政院之「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已將「金融科技」單獨列出,與其他傳統3大金融產業業務並列,壽險產業如何因應將會是下一階段之工作重點項目。

3、 協助產業業務推動

壽險公司經營推動首重業務面之保險商品銷售或資金運用面之投資標的選擇,然而壽險商品與金融市場工具隨時在進步,如何於最短時間引入對產業有貢獻之保險商品(例如,FIA1商品引入、新型態審查與特定GMXB2審查制度檢討)或資金運用標的,亦是服務產業、提供良好經營環境的方式之一。

希望產業將新的保險商品與國外壽險公司有投資的金融工具,齊力共同引入市場,公會將鼎力協助就面臨問題,向相關主管機關溝通協調與促成。

4、 資金出路問題

壽險業近年業績表現良好,致可運用資金一路攀升,已達新台幣25兆,資金出路是產業急需思考如何解決的重大課題。雖然,對於錢留台灣我基本上亦沒異議,但要投資於何處才是我所要關心的。

因此,與主管機溝通時,對於國內股票之投資即提出2作法以增加投資之誘因。一是「股票之逆景氣機制」,另一是「吻合特定條件之股票(通稱類債券股或公司治理指數等)得採用較低之風險係數」,此皆是強化公司投資國內資本市場之很好誘因。

另外,積極增加新的標的或放寬資金之投資比率亦是未來努力的方向。主管機關本著「技術可行,風險可控」之原則,近期對私募基金之註冊地範圍已經放寬、未來公共建設之項目、外國地方政府債券等,都會有一些成果會陸續出現,也對提升大家的資金運用收益會有所助益。

5、 違反處罰比例原則

以前同業間常聽聞違反微小之規定,因為依據保險法相關罰則,起跳至少罰款新台幣60萬,違規情節輕重與罰款,顯不相稱,違反比例原則,業者深感困擾。

經過產、壽險公會理事長當面向協助的立法委員說明後,獲委員之支持並協助提案修正保險法,增列保險法第172條之2第二項「依本節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其情節輕微,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之規定,前述業者所困擾之處,圓滿解決。

下一階段將會就「情節輕微」之態樣與主管機關溝通,以利後續作為更明確之執行依循。

黃調貴並以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於今年八月出席公會會員大會上致詞末段引述馬丁路德說過的一句話,「做對的事情,任何時候都是最佳時機」,做為服務會員公司及與主管機關溝通時的最高指導原則,期望在對的事情上能留下一些足跡,以回饋產業之所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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