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案環團向行政院提訴願 九大違法事證要求停止開發案

▲▼環團針對中油觀塘案召開訴願記者會。(圖/記者崔至雲攝)

▲環團針對中油觀塘案召開訴願記者會,訴願書中列出九大違法事證,要求立即停止執行開發案。(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環保署在10月23日通過中油觀塘第三接收站開發案的環境評估,並在11月6日上網公告,但開發案評估過程受到爭議,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21日率領義務律師團到行政院前提起訴願,訴願書中也列出九大違法事證,要求立即停止執行開發案。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即觀塘工業區讓許多律師人都相當關心,因此組成義務律師團,將持續協助在地居民爭取權益,並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請求撤銷相關環評處分及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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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吹起號角,以表示對政府的不滿。(圖/記者崔至雲攝)

▲▼環團針對中油觀塘案召開訴願記者會。(圖/記者崔至雲攝)

蔡雅瀅指出,訴願理由包含,1、被申請迴避之機關代表委員,也就是環保署長李應元,未停止行政程序,仍違法參與審查,並如其願通過環現差案。2、觀塘工業區及工業專用港案申請開發範圍位於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5公里範圍內,依法不得進行「填海造地」之開發。3、觀塘工業區、工業港開發範圍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及小燕鷗,一旦開發將構成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刑事犯罪。

另外也包含,4、大潭藻礁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應即停止開發行為。5、本案臨時決定將外海防波堤向西平移20公尺,未進行開發內容變更後的影響分析與生態調查,草率於當日通過審查。6、本案諸多事項尚未調查釐清,草率通過環評,判斷資訊不足之重大瑕疵。7、行政院長賴清德以觀塘換深澳,嚴重違反法律不當連結禁止原則。8、工業港外海填區未來擬增建2座天然氣儲槽,卻未與本件整體評估。9、海洋、生態委員之審查意見,未被具體回應等。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藻礁是照妖鏡,這個照妖鏡也將隨著行政訴訟的進行把真相掏洗出來,中央和地方都推諉劃設保護區就是瀆職的表現;至於黑手環評更是明目張膽,枉稱綠色執政,「我們相信司法會給藻礁公道」,並表示「賴院長如果不懂得懸崖勒馬,環評黑手跟環境殺手的印記,會一輩子跟著你」。

▲▼環團針對中油觀塘案召開訴願記者會。(圖/記者崔至雲攝)

▲蔡雅瀅表示,目前組成義務律師團,將持續協助在地居民爭取權益,並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圖/記者崔至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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