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春節計程車加成收費」懶人包 花東+50、彰化+100

▲▼計程車,排班計程車,交通,農曆春節加成,計程車加成,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圖/記者李毓康攝)

▲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蔡玟君/綜合報導

2019年農曆春節連假長達9天,許多人都會趁此機會出門遠遊。台東縣政府宣布,從2月2日起至2月9日為止,縣內計程車在該期間內全日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並另加收50元,屆時計費錶內會自動顯示加收後的價格,民眾仍按照跳錶最後顯示金額付費即可。

台東縣政府交觀處同時提醒,計程車業者務必確實遵守「按錶收費」規定,不得以其他原因為由對乘客加收額外費用,亦不得以議價、繞路等方式對乘客索取較高額車資,若乘客有碰到上述違規情形,可記下車號、司機姓名、搭乘時間及地點等資訊後,逕向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台東監理站及台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檢舉(申訴電話: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台東監理站(089)311539轉301、台東縣政府警察局(089)325801)。

▲夜間叫車,夜間搭計程車。(圖/記者林世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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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計程車內的計費錶多會以春節加成價顯示。(圖/記者林世文攝)

農曆春節期間各縣市計程車加成規定如下: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北北基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同步,從2月1日0時起至2月10日夜間24時為止,每趟次加成收費20元。北市已要求計程車全面更換新計費表,計程車駕駛屆時需選取春節計費表跳錶收費,因收費已含春節加成金額,乘客只需按照跳錶金額支付,駕駛不得額外加收。

桃園市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告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自2月1日0時起,至2月10日夜間24時為止共10天,無論搭乘距離每趟次加收50元;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無論搭乘距離每趟次加收100元。

新竹市
春節期間加成計費時間為2月2日凌晨0時到10日夜間24時為止,共9日,按原規定每趟加收3成。例如原本車資為100元,春節期間則會收取130元,詳細的春節期間收費加價措施,已印製成中、英、日3種語言放在計程車內,方便旅客得知。

苗栗縣
苗栗限規定,從2月3日凌晨0時起至10日夜間24時為止,共8日,同樣按原規定每趟加收3成費用。

台中市
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實施區間為2月1日凌晨0時起至10日夜間24時為止,共10天,每趟加收50元,在春節期間,計費錶內會自動顯示加收後的價格,民眾依照最後跳錶顯示金額付費即可。

彰化縣
彰化縣在春節期間加成計費區間為2月4日凌晨0時至2月9日夜間24時為止,共6天,每趟加收100元,夜間加成仍照舊。

▲▼  排班計程車,計程車           。(圖/記者張一中攝)

▲排班計程車 。(圖/記者張一中攝)

投縣

由於南投縣境內計程車多採議價制度,春節期間也會加收費率,建議搭乘前需先和司機確定價格後再搭乘,以免發生消費爭議。

雲林縣、嘉義縣
雲林與嘉義縣市的春節加成從2月1日凌晨0點起至10日夜間24時為止,共計10天,每趟加收50元。

台南市
台南市在農曆春節期間實施計程車加成日期區間為2月1日凌晨0時起至10日夜間24時為止,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點加2成)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眾逕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

高雄市
高雄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期間為2月1日0時起至2月10日24時止,共計10天,全天一律按錶加收50元。

宜蘭縣
宜蘭縣計程車農曆春節加成實施期間自2月1日凌晨0時起至10日24時止,每趟加收30元。在春節期間,計程車跳錶顯示金額即為春節加成後的總金額,民眾依錶付費即可。2月11日凌晨0點起恢復原規定收費方式。

花蓮縣
花蓮縣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實施時間為2月2日凌晨0點10日24時止,為期9天,並自11日凌晨0點起恢復原運價計費方式收費。

春節加成運價實施期間,全面按夜間加成計價:夜間加成計算方式為啟程834公尺100元,續程每192公尺5元,每旅次再加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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