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保戶一年幫墊4億補償金 僅拿回7千萬是因法官這樣判

車禍。(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車禍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平均一年約3千多件車禍交通事故中有一方是無投保汽機車強制險,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先行墊款金額達4億多,而對照求償回來7千多萬元比例甚低,主要是受到法官判決之外,還有約687輛肇逃而找不到車主之案。

由於每年還是會有一些汽機車車主漏忘了加保強制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時,便會由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來墊款,先補償傷者醫療費、身故或是失能等保險理賠金。

據悉,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透過法院向這些未保投強制險的車主,求償所得金額僅逾7千萬元,遠不及理賠出去的保險金,主要是因為法官會依肇事責任比例歸屬判定金額多寡,也就是說非每一筆能求償全部金額。

依其統計到2017年資料來看,已補償民眾申請3,289件金額共4億962萬5,799元。而分析這些車禍的事故類別,沒有投保強制險的汽車540輛、機車2,012輛。而查不到車輛、可能是肇逃者的汽車車主有571輛、機車116輛。

這些未投保強制險車輛所發生的車禍事故中,汽機車比例約各半,傷重不治死亡共109人,失能殘廢人數達79人。而受傷醫療者為3,105人中,機車比例占2,032人、汽車比例為1,0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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