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硬發3.65個月年終 監委:糾正不聽擬彈劾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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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電去年虧損433億,但日前公布其員工年終獎金,最高竟然可領3.65個月,即便監察院今年9月已提案糾正主管機關經濟部,部長施顏祥仍解釋,該制度已行之有年。對此,提案的監委葛永光表示,既然對糾正案置之不理,只好提出「彈劾」。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監察院9月才因台電的經營管理不彰,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和台電。糾正案文指出,該企業在98年至100年,分別虧損13億、181億、432億元,但卻設立「政策因素申算機制」調整盈餘,最後轉虧為盈。

案文還指出,台電在計算「重大政策因素」時,只算因政策增加的支出,像投資台汽電、證交所等帶來的收益,卻都沒被列入;反觀古蹟維護費用、總體檢核電廠安全、植樹減碳等活動,卻納為「重大政策因素」,枉顧企業責任。同時寬濫粗算政策影響因素,在99年更浮報17億元,100年可能達97億,而經濟部始終毫無作為。

另有消息指出,監委21日巡察行政院時,還特別提到台電近5年來,備用容量率高於目標值16%,使得發電機組閒置,還高成本收購民營電力,甚至燃媒採購單價未降反升等,諸多問題根本是該企業自己造成成本增加,竟列為政策因素,以申報績效獎金。

對於經濟部和台電無視糾正案,績效獎金加考核獎金最高還發出3.65個月,讓葛永光無奈的表示,既然糾正不聽只好進行彈劾,至於對象即「主持會議的人」,包括經濟部長、國營事業執行長等人都可能是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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