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別人中發票100萬她想揩油 75歲嬤扯「他摸我奶奶」索賠12萬

▲南投某國中2年級女學生遭校內身障職員私訊騷擾,婉拒後對方仍不斷傳訊,令她十分害怕。(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阿嬤覬覦別人統一發票中大獎,竟謊報自己遭摸胸性騷。(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南投無業吳姓阿嬤在友人的汽車保修廠,偶然聽到男子阿傑(化名)中統一發票100萬元,竟心生歹念,向警方謊報遭阿傑性騷擾,並要求12萬和解。檢方偵結不起訴後,阿傑反告吳姓阿嬤誣告。台中高分院念在阿傑同意從輕處理,加上吳認罪態度良好等,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阿傑常將自己的車送到埔里由沈姓男子經營的汽車保修廠保養維修,話家常時也常看到現年75歲的吳姓阿嬤出入。2017年10月某日,阿傑因為女兒要買一輛新車,到保修廠找沈姓老闆討論,過程中無意說出最近中統一發票大獎100萬。

吳姓阿嬤聽到後,竟在隔月24日前往醫院,用捏造的傷勢請醫師開驗傷單後,到埔里分局鯉魚潭派出所報案稱,她在10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在自家住家前遭阿傑從背後出手摸她胸部性騷擾,警方也受理報案。

吳阿嬤也告知保修廠沈姓老闆此事,沈男更幫打電話給阿傑,告知吳阿嬤願意以12萬元和解。阿傑沒有答應,這才知道自己遭告性騷擾,他在警方約談時直呼冤枉,根本沒有性騷,但警方仍依法送辦。

南投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將阿傑不起訴。阿傑立刻反告吳姓阿嬤誣告,證實自己清白。

台中地院審理時,吳姓阿嬤這才向法官認錯,阿傑也當庭說明願意從輕處理。法官認為,吳姓阿嬤1985年曾犯下妨害婚姻遭判刑,未構成累犯,且認錯態度良好,因此依誣告罪輕判2月,給予2年緩刑自新。

檢察官不服上訴,認為吳姓阿嬤讓阿傑纏訟超過半年,偵審程序中始終沒有對自己的行為有何反省檢討仍狡辯,沒有直接坦承犯行,難認知所警惕且無再犯之虞且不執行的情形,量刑過輕。台中高分院則認為,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更多新聞】

員工「我不幹了!」遞辭呈 2小時後反悔潛入公司拿回…變小偷

貨車連環撞釀1死4傷 「弟卡車內」肇禍駕駛急抱下車畫面曝光

14歲少女下海謊稱19歲 中市淫媒急缺人竟同意「先做再說」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