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國賠案 10死者家屬求償1.2億元全遭駁回敗訴

▲▼八仙塵爆。(圖/記者楊佩琪攝)

▲八仙塵爆受害家屬認為政府要為造成15死471傷意外負責。(圖為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造成15死471傷的八仙塵爆案發至今4年多,部分受害人家屬不滿中央或地方政府都沒有盡到防止意外發生的責任,向交通部觀光局、新北市政府及消防署等單位請求國家賠償,10名受害人的家屬分別求償1200萬元,士林地院原定9月30日一審宣判,因颱風延至10月1日公告結果,10名受害人的家屬求償全數遭駁回敗訴;可上訴。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指出,消防署在本案中全無過失,而交通部觀光局和新北市府雖然在例行檢查、開罰、甚至沒有勒令拆除等監督職責有所疏失,但是他們所監督的設施應該是「水域遊樂設施」,而塵爆意外是起因於呂忠吉租用場地舉辦彩色派對,當時八仙樂園的場地乾燥沒有注水,發生災害是因人為疏失引發的偶發事件,和公務員執行職務沒有因果關係。

▲▼八仙塵爆罹難者家屬要求國賠。(圖/記者翁嫆琄攝)

▲家屬質疑政府裝聾作啞,放任業者違規營業。(圖為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八仙樂園在2015年6月27日出租場地,給業者呂忠吉舉辦「彩色派對」,購票民眾在抽乾水的泳池內隨著電音起舞,工作人員不時噴灑有色粉塵助興,活動到晚間開燈製造氣氛,結果粉塵碰到高溫燈具引發閃燃,空氣中瀰漫的粉塵接連爆炸,現場陷入一片火海,累計造成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的慘劇。

呂忠吉已經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入監,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則2度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不過監察院調查報告曾指出,新北市政府、交通部觀光局在八仙塵爆中有嚴重缺失,包括八仙樂園內有設施未取得合法執照,卻從未受罰。因此10名塵爆死者的家屬在2018年初委託律師,提出國賠請求賠償,總計1.2億元,有受害者家屬曾在提告時表示,「求償是要討一個公道。」「給政府一個警惕,避免再有相同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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