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窮甩掉!彰銀行員偷調未婚妻個資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種男人分了也好啦。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趙姓女子於民國100年時與彰化銀行的黃姓銀行行員交往,兩人論及婚嫁,連婚戒都買好了,但男方卻突然反悔退婚,趙女事後才得知,原來男子竟然利用職務,調閱她的徵信資料,發現女方沒有想像中富有於是悔婚,她決定提起刑事訴訟。

►銀行員悔婚涉侵個資,彰銀:調查中不評論。

42歲的趙小姐出席記者會時戴著大墨鏡,穿著打扮都相當時尚貴氣;民國100年時透過婚友社認識在彰化銀行北門分行當行員的黃姓男子,兩人交往半年後論及婚嫁,某天卻忽然被拋棄;經過黃姓男子同時期的劈腿女友告知,才知道自己是因為被偷查帳戶,男方發現她沒有想像中有錢才被甩。

陳情人趙小姐說,「他查我的信用之後,他發覺好像不是這麼回事(富有)。我們連婚戒都買了,他很快地隔天跟我把婚戒要走。」趙小姐事後才得知,原來黃姓男子利用銀行職務調閱了她的徵信資料,發現沒有想像中的富有,於是另結新歡。姑且不論感情糾紛如何,問題就在於一個行員,沒有得到授權怎麼可以隨便調閱個資呢?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表示,實務上調閱徵信資料必須經主管批示,趙小姐的遭遇令人懷疑是否根本是整間分行內部控管出問題。根據聯徵中心資料顯示,彰化銀行北門分行確實在101年7月6日有調閱紀錄;但是趙小姐卻強調當時沒有辦卡,因此決定提起刑事訴訟,希望至少針對個資外洩一事討回公道。

►圖為聯徵中心記錄。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專員表示,「黃先生個人可能有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還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那對於彰銀來講,它也有行政責任跟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彰銀強調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說。(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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